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鄂教工〔2017〕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评选条件,经基层推荐、学院党委审定,拟推荐会计系胡红梅老师为2017年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广大师生员工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学院监察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7-88113212
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13日
胡红梅简介
胡红梅,女,1982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学院会计系教学管理科长、讲师。2009年、2010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6年分别被学院评为“优秀等次”;2013年获得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和青年教师优质课堂show“最佳课堂组织奖”;2015获得学院“优秀教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