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职称历史数据收集整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2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高、中、初级职称数据收集整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不留死角、不落一人”的原则,收集整理历年来高、中、初级职称数据,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数据信息上报工作。
第一阶段:2021年3月17日前,完成2010年度至2020年度的我校高、中、初级职称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二阶段:2021年6月16日前,完成2009年度及以前的职称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收集整理报送数据范围
收集整理报送经本单位批准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数据。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是国务院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升职称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职称信息跨地区核验的关键支撑。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精干力量抓好落实。
(二)规范填报。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应职称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鄂人社函〔2021〕28号文件中的填报说明(附件3)规范填写《湖北省职称数据统计表》。
(三)把握节点。全省职称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快速推进,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职称数据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职称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严谨细致。数据收集整理过程中,要将真实准确摆在突出位置,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工作中如遇到有关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组织人事处沟通,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组织人事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