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霞,教授,现任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家税务总局师资库核心教师,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兼职调研员,“武汉市百名创业天使导师团”首批“创业导师”,湖北省地方税务局2008—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
主要担任《税法与会计差异》、《税务会计》等课程,多次被评为学院“优秀教师”、“我最喜爱老师”。作为课程负责人的“税务代理实务”课程被评为湖北省精品课程。同时积极为税务机关培训干部、为企业提供税务管理和税收筹划指导服务,在企业、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