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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栏目:新闻动态 作者:yaojinyan 来源: 时间:2021-12-27 11:24:07 点击:2201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出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清晰划出高校教师的行为红线,旨在扎紧师德建设的制度笼子。
该《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在学校工作的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办法》共5章16条。《办法》列出的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包括6个方面:一是思想政治方面,涉及在公共场所发表或转发不当言论;二是学术道德方面,涉及学术不端等行为;三是教育教学方面,涉及教书育人过程中失范行为;四是工作作风和生活行为方面,规范从课堂向课外延伸;五是廉洁从教方面,涉及招生、考试、推优、评先、入党、选拔学生干部、奖(助、贷、补)学金评定等工作中不廉洁不自律等问题;六是其他方面,包括有损教师教师职业形象、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言行。
《办法》对师德失范行为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规定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教师出现违反师德并经学校认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直至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首要标准。希望我校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岗位上,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